各宗教對鬼月的看法

道教觀點:

 在中國固有的節令裏,「中元」是屬於三元日之一。道教以正月十五日為「上元」,七月十五日為「中元」,十月十五日為「下元」,並配以民間俗稱為三界公為「三官」,形成三元節日,也就是以天官一品上元賜福紫微大帝,配上元;以地官二品中元赦罪清虛大帝,配中元;以水官三品下元解厄洞陰大帝,配下元。

 每年到了這個時節,家家戶戶都在門口羅列果食,招待過往的好兄弟,道士、和尚也在普渡這天晚上,連夜誦經,使陰間的餓鬼、好兄弟們得到超渡解脫。

 從整個祭典與道士作法的過程中,我們可以看出中元節的二層意義:第一,為地官慶賀誕辰;第二,在監察人間善惡的地官降臨人間後,協助地官,超度亡魂餓鬼,使他們得以早日從地獄解脫,避免在人間作崇。這裡便顯示了道教對地獄亡魂的觀念。

佛教說法:

 除道教之外,佛教徒也在七月十五日作「盂蘭盆」法會的功德。盂蘭會的風俗,起源目蓮救母,相傳目蓮的母親死後被打入地獄餓鬼界,受著餓鬼的苦刑。身為釋迦弟子的目蓮,立刻用缽盛著飯,送至母親面前,不料飯一入口,立刻就化成火炭,他只好去懇求釋迦,教他解救母親的方法。釋迦說,他的母親罪太深,必須用盆器羅列百味,來供養眾僧,靠著眾僧的功德,才能救他母親脫離苦難,於是目蓮照著釋迦的說法去做,於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,將財物聚於盆中,布施僧佛及窮苦的大眾,終於解救了他的母親。

 因為七月十五日是目蓮設盂蘭盆使母親得救的日子,也是佛的「歡喜日」,所以佛教人士又稱這一天為「盂蘭節」。根據佛經解釋:盂蘭原意是「救倒懸」,有解除痛苦的意思,而七月十五日,正好是眾僧閉關悟道的圓滿之期,參學得道者非常多;如果在這一天奉養眾僧,可增福百倍;因此佛教人士便在當天作盂蘭盆會,施食佛、僧以報親恩。所以在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會,是這個用意。

 長久以來,原本起源於兩個信仰系統的宗教儀式:一個是在各人家中排祀的中元祭典;一個是在寺廟裡設盂蘭,供養僧尼的盂蘭盆會,由於在同一天舉行,後來就混合衍變為注重施餓鬼的普度儀式了。

基督教魔鬼說法:

 根據聖經,魔鬼原本是天使--天主的受造物--但是因為後來叛逆,受到天主的懲罰,因此從天上被總領天使聖米額爾( Michael, the Archangle)趕到地下。

 魔鬼從天主創造人類以來,就以誘惑世人離開天主為目的,耶穌在世時,也曾經多次驅逐過魔鬼,而耶穌的宗徒們也曾以耶穌基督的聖名驅除過魔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《聖經》附錄二:聖經教義索引

台灣民間宗教特質:

 根據宗教研究學者邱明忠的分析,在台灣社會裡大多數漢人信奉的,應該屬於「民間宗教(folk religion)」--屬於「老百姓」的宗教信仰,與傳統官僚派的儒教、專門煉丹修仙的道學士、或是佛寺中僧侶尼姑所持的佛教不同。屬於「社會大眾的宗教傳統(religious tradition of the mass)」,而不是「菁英份子的宗教傳統(religious tradition of the elite)」。前者注重風俗、習慣、祭祀、祭宴、社團、保守傳統、固執的地域性等,而後者則注重經典、教統、教權、教義、教團、哲學與神學解明。

 根據宗教研究學者邱明忠的分析,台灣民間宗教有四個特質:
 一、台灣民間宗教是繼承長久的傳統並混成儒道傳諸宗教合成的宗教(syncretism)
   民間宗教裡面參雜了有中國古代的宗教傳統,儒祖先崇拜、敬天思想、自然神祭祀(   例如:拜土地、石頭公、樹頭公、河伯神、嶽帝爺等)

 二、有等級的多神論(hierarchical polytheism)

 三、靈驗為主的信仰(spiritual efficacy)

 四、以家族為中心(ethnocentrism)

 五、現實的福利(pragmatic eudamonism)
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《聖經》附錄二:聖經教義索引

附錄:

【台灣民間宗教的簡史】

 目前居住在台灣島上的漢人祖先,大部份是來自於福建的漳州、泉州、汀州、 興化,以及廣東省的惠州、潮州、嘉廣州等地。大部分的移民則是在明、清之交,不滿滿清人入主中原,而跟隨鄭成功大舉來台,並且驅逐當時佔據台灣的荷蘭人。早期移民在台南一帶開拓發展,隨後陸續到中部(當時的鹿港府)、以及北部萬華(時稱艋舺)一帶,並由平地發展到山地,最後才逐漸拓展到花蓮、台東一帶。

 由於移民來源各異,因此各結社團,並且彼此常有爭鬥。在社團成形的過程中,民間宗教在其中便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。例如福建泉州人崇奉廣澤尊王、漳州人則是信奉開漳聖王、廣東人則多供奉三山國王,各地方供奉不同神明的廟宇,因此也成為各社團、宗族的中心,儼然成為早期移民生活的社交、政治、經濟、宗教的中心。一旦發生械鬥衝突,宗族長老或廟宇住持、乩童又多憑神託鼓舞戰鬥、保衛同族性命財產,械鬥征戰後,勝者則高舉神明祖宗庇佑、廣興廟宇,戰敗或戰死者,則成為殉教者、或是保衛鄉村的英雄,並列為土地公、或是城隍。台灣民間信仰隨著早期移民之間爭鬥頻仍,而一則以更加興盛、一則以與生活更為緊密。

 廟宇公厝日益發展,使其聚集的社會財富日增,並且形成台灣初期社會中的財團,對於工商、農業的影響甚大。許多早期移民社團中,如果想要擔任里長、鄉長職位,廟宇的董事、理事、監事職務通常是必經的路途與歷練。這個現象到目前,還可以從許多地方派系、與民間信仰廟宇、財團力量相互糾結的情況,察見早期發展的烙印。

 日據時代,台灣民間宗教團體除了信仰中心之外,更成為延續民族意識與香火、反抗日本帝國主義殖民政策的重要據點。日據時代,漢人的許多叛亂抗日事件,都與民間宗教有關。也因此日本殖民政府將台灣民間信仰「神道化」視為一件重要的事。日本殖民政府剷除台灣民間信仰最具體的、也最出名的事件,則是發生在桃園地區的「寺廟神升天」事件:殖民政府計畫將台灣寺廟全部廢除,而命令要將台灣民間信仰的神像全部集中燒毀,並將寺廟財產全部沒收、納歸於日本在台傳教團體。不過由於台灣民間宗教團體奮鬥抗議到底而中止此全廢寺廟的政策。

 二次大戰以後,日本殖民政府離台,台灣回歸漢人治理,不但被炸廢的廟宇重建,各地的寺廟也逐漸增多、或是擴建。每年各地的神誕節慶、醮典祭祀,香火團遊覽車南北奔波。至今,台灣民間宗教仍然是台灣人大多數者的宗教,並持續扮演著台灣人社團、經濟、政治、民間文化與藝術中心的角色與功能。

 綜觀而言,台灣的民間宗教,對於台灣先民社會有相當大的貢獻:在渡海過峽、穿黑水溝之後,又面臨瘟疫、出草、天災、異地等危險,民間宗教協助凝聚先民宗族、經濟、政治以及軍事防衛等力量,在心靈精神上,民間信仰更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穩定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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